【轉知】因應國慶連續假期來臨,為維護幼生安全,假期期間水域及遊憩安全訊息及其他注意事項

 一、依據本局109年10月6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091915762號函暨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統計,109年迄今學生溺水死亡人數計17位(含本市3位),發生地點皆為無救生設備與人員之場所,且發生時間集中在放假期間。


二、適逢雨季,且偶有午後強降雨的情形,考量幼生(家庭)於國慶假期間,參與戲水、露營或水域遊憩(含游泳、衝浪、潛水、獨木舟等)等活動可能性高,請務必落實水域及遊憩安全宣導,且應穿著救生衣並選擇合法水域場所,強化幼生水域安全知能,避免溺水事件一再發生,並請加強利用各單位(學校)網站、社群網站(Facebook、IG、Twiter)、LED電子字幕機(跑馬燈)、簡訊、Line軟體及電子郵件等各管道加強宣導,另請各園經由聯絡簿、家長回條等方式協助宣導水域及假期出遊安全觀念。

三、籲請各園重視水域安全宣導,切勿輕忽任何有可能發生的危險,結合任何可運用之資源,守護幼生生命安全;另隨函檢附水域安全教育宣導相關資訊如下:
(一)水域安全教育宣導文宣2份(附件1、2)。
(二)學童溺水案例宣導資訊1份(附件3)。
(三)本府消防局公告「新北市危險水域一覽表」1份(附件4)。
(四)中華民國海洋委員會公告「我國目前禁止或限制水域遊憩活動海域範圍」1份(附件5),請依據相關法令勿於公告禁止之水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避免違規且罰則。
(五)教育部體育署發佈「選擇安全地點,露營戲水有保障」資訊1份(附件6),其中露營戲水注意事項如下:
1.請選擇合法露營地。
2.山坡及河川地,易受天氣影響,發生土石崩坍或溪水暴漲,請勿在溪邊河床紮營。
3.上游水壩電廠,隨時會排放水,請勿入溪河中,確保生命安全。
4.與河床、海濱保持安全距離,選擇堅硬而平整的地面紮營。
5.酒足飯飽後,不要立刻下水,以防意外。
6.穿牛仔褲或鞋子,請勿冒然下水。
7.戲水時,請勿逞強或高估自身能力。
8.教育部體育署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溪河流自救救人篇」、「常見危險水域特性」,請各校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說明宣導(檔案可逕至「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水安宣導」下載,網址:http://www.sports.url.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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