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與本局112年10月19日新北教特字第1122052860號函辦理。
二、旨揭宣導品電子檔請於收到公文後即可先行公告於學校網站。
三、海報與三摺頁部分,請於112年11月3日(星期五)至112年11月9日(星期四)期間派員至各分區中心領回,並協助張貼至113年1月8日止。
四、宣導品項目及數量:
(一)海報每校2張(請張貼於明顯處)。
(二)三摺頁每校12張(若有需求可自行影印或列印使用)。
五、檢附宣導品電子檔各1份。
六、本案相關問題,請洽本市秀山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羅輔導員,電話:(02)29438252分機702。
二、旨揭宣導品電子檔請於收到公文後即可先行公告於學校網站。
三、海報與三摺頁部分,請於112年11月3日(星期五)至112年11月9日(星期四)期間派員至各分區中心領回,並協助張貼至113年1月8日止。
四、宣導品項目及數量:
(一)海報每校2張(請張貼於明顯處)。
(二)三摺頁每校12張(若有需求可自行影印或列印使用)。
五、檢附宣導品電子檔各1份。
六、本案相關問題,請洽本市秀山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羅輔導員,電話:(02)29438252分機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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